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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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啶酸,其化学名称为:7-甲基-1-乙基-4-氧代-1,4-二氢-1,8-萘啶-3-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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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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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596 |
国药准字H37021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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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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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成人剂量为每次0.5~1g,每日3次,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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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及有抽搐病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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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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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当本品剂量达到人用量的6倍时,对大鼠具致畸作用。 2.本品4倍于临床剂量时可延长妊娠期。然而,对孕妇并未进行适当的、有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本品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一样可导致未成熟动物关节软骨损害,不宜用于孕妇。 3.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且由于该类药物对新生儿、婴幼儿具有潜在的严重不良作用的可能性,乳母应避免应用本品或于应用时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3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不宜用于18岁以下青少年及小儿。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主要经肾排出,需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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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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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1.本品为第一代喹诺酮类抗菌药,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菌属、肠杆菌属及流感嗜血杆菌的部分菌株具抗菌活性,对淋病奈瑟菌亦具抗菌活性,但对假单胞菌属、不动杆菌属和葡萄球菌属等革兰阳性球菌均无抗菌活性。2.本品为杀菌剂,尿液pH值变化对其作用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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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脏疾患、肾功能不全、癫痫及严重脑动脉硬化患者慎用本品。2.本品应与饮食同服,适量饮水,不宜同服抗酸药。3.服用本品时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患者服用本品,偶可发生溶血反应。5.连续服用本品超过2周者应监测血象、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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