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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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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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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舒尔芬(氯芬待因片)
舒尔芬(氯芬待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每片含双氯芬酸钠(C14H10Cl2NNaO2)25m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3/2H2O)15mg。

生产企业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晋阳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2596

国药准字H109502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癌症骨转移疼痛,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癌痛,癌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口服。 1.成人1次1~2片,1日3次。 2.儿童1日每公斤体重3.5~6mg(每片按40mg计算),在医生指导下,多次服用。 3.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副作用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以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妊娠头三个月及有阿司匹林、吗啡过敏者忌用。3.心因性、功能性与诊断不明的疼痛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头三个月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癌症骨转移疼痛,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癌痛,癌

药理作用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1.其中双氯芬酸钠为苯基乙酸衍生物,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强,约为阿司匹林的26~50倍,系外周型镇痛药。特点为药效强,不良反应轻,剂量小,个体差异小。2.磷酸可待因为吗啡的甲基衍生物,对延脑的咳嗽中枢有直接抑制作用,镇咳作用强而迅速,强度约为吗啡的1/4,此外,还有镇痛和镇静作用,镇痛作用强度约为吗啡的1/10,但仍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系中枢型弱阿片类镇痛药。3.服用本品,有可能出现消化道反应,呼吸抑制很弱,成瘾性较低。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2.应注意消化道溃疡、肾损害或成瘾性的发生,但这些现象大都是长期、大剂量应用时才有出现的可能。 3.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