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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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钠1.75克、氯化钾0.75克、枸橼酸钠1.45克、无水葡萄糖1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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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山大康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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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596 |
国药准字H3702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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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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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1成人 (1)治疗轻中度失水: ①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饮完,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中度失水,开始时50ml/kg,6小时内饮完,其余应予静脉补液。 (2)治疗急性腹泻: ①轻度腹泻,每日50ml/kg; ②严重腹泻,应以静脉滴注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2小儿治疗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直至腹泻停止。中度脱水应以静脉补液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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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少尿或无尿; 2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 3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 4葡萄糖吸收障碍; 5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 6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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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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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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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1高钠血症; 2水过多;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3呕吐,多为轻度。常发生于开始服用时,此时可分次少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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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一般不用于早产儿。 2随访检查: ①血压; ②体重; ③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 ④失水体征; ⑤粪便量。 3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当剂量超过每日100ml/kg时,需给予饮水、以免发生高钠血症。尚不明确。老年人应用本品无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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