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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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3克。辅科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酒石酸溴莫尼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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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省旺林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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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994 |
H2009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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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
本品适用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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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年龄(岁)3-6,体重(公斤)14-21,一次用量(片)1.5-2,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2-3,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片)3-3.5,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常规剂量滴入患者眼每日2次,每次1滴。若不能很好控制,下午可增加1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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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对酒石酸溴尼定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亦禁用于使用单胺氯化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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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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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
本品适用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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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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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
一般注意事项:尽管临床研究中本品对患者的血压影响甚小,但有严重心血管疾患的患者使用的仍应谨慎,由于未进行肝或肾功能受损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故在治疗此类患者时,应谨慎,精神抑郁,大脑或冠状动脉机动不,雷诺氏现象,直立性低血压,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患者,使用本品均谨慎,研究期间某些患者使用本品的作用减弱,使用酒石酸莫尼定滴眼液治疗时,在第一个月观察到降眼压未必都能反映长期降眼压的水平,对每日2次用药尚不能很好控制眼内压的患者不午应再增加1滴,对使用降眼压药的患者,应按常规期监测眼内压。患者须知;本品中使用的保存剂为苯扎氯铵,而苯扎氯铵有可能被软性接触镜,困此应向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说明,在滴用本品后至少等待15分钟再配戴,与各种α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一样,本品亦可使某些患者产生疲劳和/或倦怠,因此应提醒从事危险作业的患者使用本品有出现精神集中下降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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