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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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3克。辅科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卵磷脂络合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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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省旺林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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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994 |
H201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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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
治疗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玻璃体出血、玻璃体混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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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年龄(岁)3-6,体重(公斤)14-21,一次用量(片)1.5-2,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2-3,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片)3-3.5,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一日2~3次服用。每日用量:沃丽汀3~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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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碘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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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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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早产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及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无使用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妊娠妇女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妊娠妇女或疑为妊娠的妇女,只有在治疗价值大于可能带来的风险时,方可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老年人生理机能降低,应在使用时适当减量,并对服用此药者小心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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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
治疗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玻璃体出血、玻璃体混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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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1.卵磷脂络合碘可促进兔视网膜的组织呼吸,增进视网膜的新陈代谢。 2.卵磷脂络合碘可加速成年白兔的ERG(视网膜电流图)节律样的微小波动,在给碘剂量为18μg/kg/天时这种作用最为明显,且连续治疗三个月作用增强。 3.对兔的过敏性眼色素层(葡萄膜)炎或暴发性眼色素层炎的两种实验中,都有明显的抗炎作用和改善ERG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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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
慎用:1.患有慢性甲状腺疾病的患者。2.曾患突眼性甲状腺肿的患者。3.内源性甲状腺素合成不足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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