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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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秋水仙碱,为一种生物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酪蛋白钠盐(或钙盐)160.0g、大豆油(或中链甘油三酯)9.0g、糊精(或麦芽糖)800.0g、钾3.32g、钠2.6g、钙2.0g、镁0.5g、氯5.0g、磷1.75g、铁30.0mg、锌38.0mg、锰5.0mg、铜2.5mg、碘0.25mg、钼0.25mg、铬0.2mg、硒0.15mg、维生素A33.2μg、维生素D40μg、维生素E50.0mg、维生素B15.0mg、维生素B25.0mg、维生素B610.0mg、维生素C0.6g、维生素B1220.0μg、维生素K0.15mg、烟酰胺50.0mg、泛酸20.0mg、叶酸1.0mg稳定剂适量。全量10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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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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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369 |
国药准字H31022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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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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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急性期:成人常用量为每1~2小时服0.5~1mg,直至关节症状缓解,或出现腹泻或呕吐,达到治疗量一般为3~5mg,24小时内不宜超过6mg,停服72小时后一日量为0.5~1.5mg,分次服用,共7天。预防:一日0.5~1.0mg,分次服用,但疗程酌定,如出现不良反应应随时停药。 |
临用前每袋40克加温开水至160毫升,混匀。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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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骨髓增生低下,及肾和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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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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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给予高剂量维生素A(超过10000IU/天)可能会增加产生畸形的危险。妊娠头三个月的妇女和可能会怀孕的育龄妇女,每日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儿童用药:三个月以下婴儿禁用。老年用药:老年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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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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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与剂量大小有明显相关性,口服较静脉注射安全性高。1.胃肠道症状:腹痛、腹泻、呕吐及食欲不振为常见的早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达80%,严重者可造成脱水及电解质紊乱等表现。长期服用者可出现严重的出血性胃肠炎或吸收不良综合征。(2)肌肉、周围神经病变:有近端肌无力和(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在肌细胞受损同时可出现周围神经轴突性多神经病变,表现为麻木、刺痛和无力。肌神经病变并不多见,往往在预防痛风而长期服用者和有轻度肾功能不全者出现。2.骨髓抑制:出现血小板减少,中性细胞下降,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时可危及 |
营养药。本品含有人体必需氨基酸,部分短肽、葡萄糖、维生素及无机盐等。能改善人体的营养状况,有利于纠正正氮平衡,提高血浆蛋白量,增进机体免疫功能,促进疾病康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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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发生呕吐、腹泻等反应,应减小用量,严重者应立即停药。2、骨髓造血功能不全,严重心脏病、肾功能不全及胃肠道疾患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4、另女性患者在服药期间及停药以后数周内不得妊娠。 |
1.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2.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 3.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 4.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5.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