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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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秋水仙碱,为一种生物碱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倍他环糊精、乳糖、麦芽糊精、薄膜包衣预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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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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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369 |
国药准字Z2001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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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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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急性期:成人常用量为每1~2小时服0.5~1mg,直至关节症状缓解,或出现腹泻或呕吐,达到治疗量一般为3~5mg,24小时内不宜超过6mg,停服72小时后一日量为0.5~1.5mg,分次服用,共7天。预防:一日0.5~1.0mg,分次服用,但疗程酌定,如出现不良反应应随时停药。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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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骨髓增生低下,及肾和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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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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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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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与剂量大小有明显相关性,口服较静脉注射安全性高。1.胃肠道症状:腹痛、腹泻、呕吐及食欲不振为常见的早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达80%,严重者可造成脱水及电解质紊乱等表现。长期服用者可出现严重的出血性胃肠炎或吸收不良综合征。(2)肌肉、周围神经病变:有近端肌无力和(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在肌细胞受损同时可出现周围神经轴突性多神经病变,表现为麻木、刺痛和无力。肌神经病变并不多见,往往在预防痛风而长期服用者和有轻度肾功能不全者出现。2.骨髓抑制:出现血小板减少,中性细胞下降,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时可危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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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发生呕吐、腹泻等反应,应减小用量,严重者应立即停药。2、骨髓造血功能不全,严重心脏病、肾功能不全及胃肠道疾患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4、另女性患者在服药期间及停药以后数周内不得妊娠。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