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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特仑新戊酯片

头孢特仑新戊酯片

处方药 医保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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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特仑新戊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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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特仑新戊酯片
头孢特仑新戊酯片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特仑新戊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津升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389

国药准字H2004024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脊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肌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用法用量

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成人:深部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次。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次。或遵医嘱。儿童: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15~25mg/kg/日,分2~3次。严重感染:25~40mg/kg/日,分2~3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将本品0.3g用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30分钟。

副作用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本品与林可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本品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的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用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且本品可透过胎盘,妊娠妇女慎用;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哺乳期妇女慎用,必须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65岁以上老年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易发生腹泻或假膜性肠炎等不良反应,用药时需密切观察。

成分

本品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脊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肌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药理作用

1.因发生过休克﹑速发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频度不明),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2.因出现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频度不明),粘膜皮肤眼(Stevens-Johnson)综合征,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3.因出现过严重肾毒性如急性肾衰等严重肾功能障碍(频度不明),故应定期检查,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4.因出现过伪膜性肠炎等伴有便血的重症大肠炎(频度不明),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5.因有可能出现肝功能损伤﹑黄疸(频度不明)症状。故应仔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进行适当的处理。 6.因出现过粒细胞缺乏症和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症状。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同类药(头孢类抗菌素)可出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 7.溶血性贫血,因其他头孢类抗生素(头孢噻吩钠﹑头孢噻啶)有过溶血性贫血的报道,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8.报道,发现上述症状时,应停止服药,采取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措施,妥善处理。

  本品属林可霉素类抗生素.为林可霉素的衍生物,抗菌谱与林可霉素相同,抗菌活性较林可霉素强4~8倍.对革兰氏阳性菌如葡萄球菌属(包括耐青霉素株),链球菌属,白喉杆菌,炭疽杆菌等有较高抗菌活性.对革兰氏阴性厌氧菌也有良好抗菌活性,拟杆菌属包括脆弱拟杆菌,梭杆菌属,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产气荚膜杆菌等大多对本品高度敏感.革兰氏阴性需氧菌包括流感嗜血杆菌,奈瑟菌属及支原体属均对本品耐药.本品与青霉素,氯霉素,头孢菌素类和四环素类之间无交叉耐药,与大环内酯类有部分交叉耐药,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结合,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细胞的蛋白质合成.本品系抑菌药,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有杀菌作用。

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需慎用: 1.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4.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慎用。..老年患者。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 5.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6.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

  1.本品与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2.本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巴比妥盐酸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可产生配伍禁忌;与红霉素呈拮抗作用,不宜合用。3.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及哺乳妇女使用本品应权衡利弊。4.如出现伪膜性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5.有文献报道,为防止剂量过大,单次输注剂量不应超过1.2g,若加大剂量则应分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