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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处方药 医保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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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胆道感染,腹膜炎),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皮肤与软组织、骨与关节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β-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唑林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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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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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头孢氨苄胶囊
头孢氨苄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西酮钠。

头孢氨苄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0065

国药准字H199930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胆道感染,腹膜炎),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皮肤与软组织、骨与关节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β-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唑林相似。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用法用量

1、通常,成人一日1-4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可随年龄和症状的不同适当增减用量,严重感染时可增加至一日6g。4周以上儿童一日50mg/k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2、肾功能异常者,根据肾功能程度适当调整用药量及用药间隔。如同时伴有肝功能损伤者更应加以注意,适当调整剂量。 3、溶液配制方法: (1)静脉注射:将1g本品溶解于5ml注射用水中,在2-3分钟内缓慢注射。 (2)静脉滴注:用适量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溶解本品后静脉滴注,滴注时间最少持续30分钟。 (2)溶解后的药液宜立即使用,若必须贮存可于冰箱内冷藏24小时内用完,并注意在使用前观察溶液外观。

成人: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儿童:口服。每...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或对头孢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2、早产儿及新生儿。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该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胆道感染,腹膜炎),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皮肤与软组织、骨与关节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β-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唑林相似。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发热、皮疹、红斑等过敏反应,如出现应立刻停药,并注意观察。罕见休克发生,应于给药后注意观察,若发生舌头喉咙肿胀,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低血压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必要时抢救。 2、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注射速度过快可引起恶心,通过减慢注射速度可以避免。罕见发生伪膜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肠炎,若因应用本品而出现腹痛或频繁腹泻时,应立即停药并做适当处置。肠梗阻患者忌用本品。 3、神经系统:偶见头痛、头晕等症状。 4、血液循环系统:偶见凝血功能障碍,有致出血的报道。极少数情况下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和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 5、泌尿生殖系统:偶见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一过性升高,罕见间质性肾炎。 6、肝和胆管:偶见碱性磷酸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罕见胆汁淤积性黄疸型肝炎。 7、局部反应:偶可引起注射部位瘀血红肿;极个别情况下,可以引起血栓。 8、其他:长期用药可致菌群失调,发生二重感染;也有引起维生素缺乏的报道。

药理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该品敏感。该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该品的敏感性较差;该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该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该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该品中度敏感。

注意事项

1、由于有发生休克的可能,给药前应详细问诊,最好在用药前进行皮肤敏感试验。 2、应事先做好发生休克的急救处置准备,应让用药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充分观察。 3、以下患者慎用本品: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者。 (2)本人或父母易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体质者。 (3)肾、肝功能障碍者。 (4)血友病、血小板减少者。 (5)胃肠道溃疡者。 (6)经口摄取不良的患者或采取非经口营养的患者、高龄者、全身状态不佳者因可能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要充分进行观察。 4、为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建议进行细菌敏感性试验。 5、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 (1)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Coombs)呈阳性反应。 (2)以非酶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三个月以内的孕妇慎用本品;虽然有数据显示本品在母乳中含量极低(<1μg/ml),但仍建议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7、儿童用药:早产儿和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应适当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9、药物过量:如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用本品,必要时进行血液透析。

1.在应用该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该品,其他患者应用该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该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该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该品须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