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苯磺酸舒他西林,其化学称名为(+)羟甲基-(2S,5R,6R)-6[(R)-2-氨基-2-苯乙酰胺基]-3,3-二甲基-7-氧化-4-硫杂-1-氮杂双环[3,2,0]正庚烷-2-羧酸酯,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 |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132 |
国药准字H1999137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皮肤、软组织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大于或等于30公斤的儿童常用量每次375-750mg,每天服用2次;儿童:体重小于30公斤者,每日按体重50mg/kg,分2次服用,无论成人或儿童。疗程一般为5-14天,必要时可延长。任何有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之发生。 |
|
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皮肤、软组织感染。 |
|
药理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本品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氨苄西林为本品中的杀菌成份,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舒巴坦其本身对细菌抑制作用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它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本品对多种革兰阳性与革兰阴性细菌有效。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与一些耐甲氧西林菌株)、肺炎球菌、粪链球菌以及其他链球菌属等阳性菌,阴性菌包括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布兰汉氏卡他菌、埃希杆菌、克霉伯氏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厌氧菌包括脆弱杆菌。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8.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首次使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患者,应首先进行青霉素皮试,对于阳性反应者禁用本品。 2应用本品前,应首先确定患者是否对青霉素过敏,过敏者禁用。 3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用药期间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5本品长期应用时,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