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IV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IV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放疗,可提高疗效及改善生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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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顺铂。 本品辅料为:甘露醇、注射用水。 |
甲磺酸溴隐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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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Gedeon Richter P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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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375 |
国药准字HJ2016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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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IV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IV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放疗,可提高疗效及改善生存期。 |
用于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以及其他系统中的某些疾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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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一般剂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mg/m2,一日1次,连用五天,或一次30mg/m2,连用3天,并需适水化利尿。 2、大剂量:每次80~120mg/m2,静滴,每3~4周一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0mg/m2,以100mg/m2为宜。为预防本品的肾脏毒性,需充分水化:顺铂(PDD)用前12小时静滴等渗葡萄糖液2000ml,DDP使用当日输等渗盐水或葡萄糖液3000~3500ml,并用氯化钾、甘露醇及呋塞米(速尿),每日尿量2000~3000ml。治疗过程中注意血钾、血镁变化,必要时需纠正低钾、低镁。 |
应在就餐时口服:1.月经周期不正常及不孕症:根据需要一次l/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25mg),一日2-3次,必要时剂量可增至一次1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2.5mg),每日2~3次。应不间断治疗,直至月经周期恢复正常和/或重新排卵。如果需要,可连续治疗数个周期以防复发。2.高泌乳激素症:根据需要一次1/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25mg),每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4-8片/日(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0-20mg),具体方案应依据临床疗效和副作用而定。3.肢端巨大症: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1-1.5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2.5-3.75mg),根据临床反应和副作用逐步增加至一日4-8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0-20毫克)。4.抑制泌乳:一日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5毫克),早晚各1片,连服14天。为预防泌乳,应尽早开始治疗,但不应早于分娩或流产后4小时。治疗停止后2-3天,偶而会有少量泌乳,此时可以再用原剂量重复治疗1周即可停止泌乳。5.产褥期乳房肿胀:单次服用1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2.5mg),如果需要.6-12小时后可以重复服用,不会抑制泌乳。6.产后初期乳腺炎:与抑制泌乳剂量相同,应与抗生素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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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肾损害患者及孕妇禁用。 |
许多患者服药后头几天可能会发生恶心、呕吐、头痛、眩晕或疲劳,但不需要停药。在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之前1小时服服某些止吐药如乘晕宁、吐来抗、胃复安等可抑制恶心头晕。极少数病例中服用本品后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因此建议对于能够走动的患者应测量站位血压。在大剂量治疗时,可能会发生幻觉、意识精神错乱、视觉障碍、运动障碍、口干、便秘、腿痉挛等。这些副作用均为剂量依赖性,减量就能够使症状得到控制。在长期治疗中,特别对于有雷诺氏现象病史者,可能偶发可逆性低温诱发指趾苍白。国外已有患者使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类药品冶疗帕金森病后出现病理性赌博、性欲增高和性欲亢进的病例报告,尤其在高剂量时,在降低治疗剂量或停药后一般可逆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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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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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怀孕后通常应在第1次停经后停服本品。垂体肿瘤有时会在妊娠期间迅速增大,这也可发生于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后已经能够怀孕的妇女。为谨慎起见,应当对患者实施严密监测以便发现垂体增大的迹象,这样甲磺酸溴隐亭片在必要时就能够再次应用。流产后、死胎、新生儿死亡等特殊情况下,在医生指导下用于抑制产褥期泌乳,不推荐作为抑制生理性泌乳的常规用药。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和/或有严重精神病史的产后或产褥期妇女不可使用本品,接受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的产后妇女应注意监测血压,特别是在治疗的第一天。产后妇女应用甲磺酸溴隐亭片抑制泌乳时,注意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并且避免同时应用其他麦角碱衍生,已罕见发生高血压、心肌梗塞、癫痫发作或脑卒中以及精神疾病等。儿童用药:尚无15岁以下儿童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尚无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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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IV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IV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放疗,可提高疗效及改善生存期。 |
用于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以及其他系统中的某些疾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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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恩丹西酮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 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的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品所致的肾毒性的手段; 3、神经毒性:神经损害如听神经损害所致耳鸣、听力下降较常见。末梢神经毒性与累积剂量增加有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手、脚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有时出现肢端麻痹、躯干肌力下降等,一般难以恢复。癫痫及视神经乳头水肿或球后视神经炎则较少见; 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较轻,发生几率与每疗程剂量有关,若≤100mg/m2,发生机率约10~20%,若剂量≥120mg/m2,则约40%,但亦与联合化疗中其它抗癌药骨髓毒性的重叠有关。 5、过敏反应:可出现脸肿、气喘、心动过速、低血压、非特异斑丘疹类皮疹; 6、其它:心脏功能异常、肝功能改变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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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监测末梢血象、肝肾功能、末梢神经毒及听力表现等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停药,并进行相应的治疗,避免采用与本品肾毒性或耳毒性叠加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戊炔喃苯胺酸、利尿酸纳等。静滴时需避光。 |
1.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后,生育能力可能恢复,因此应建议不希望怀孕的育龄妇女采取可靠的(非激素)避孕措施。而想要怀孕 的育龄妇女在已证实怀孕后则应即刻终止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停药后流产发生率未见提高,甲磺酸溴隐亭片对早期妊娠(8周之内)无副作用。垂体腺瘤患者停服 甲磺酸溴隐亭片后怀孕时,整个妊娠期间都应密切监测,并且有必要定期进行视野检查。 2.垂体腺瘤患者有瘤体增大的迹象时,应重新应用甲磺酸溴隐亭片进行治疗。治疗乳腺疼痛及结节性和/或囊性乳腺疾病时,应先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 3.应用本品抑制产褥期泌乳,特别在治疗第一周,建议不定期检查血压。一旦发生高血压,伴有持久性严重头痛,应立即停止服药并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 4.对有胃肠道出血病史的肢端肥大症患者最好应用替代治疗方案,如果必须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也应该告知他们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任何胃肠道反应。 5.有精神病史或严重心血管病史的病人服用大剂量甲磺酸溴隐亭时,需要小心谨慎。 6.治疗与高泌乳素血症无关的女性患者时,应当给予最低有效剂量,以避免发生血浆泌乳素水平低于正常水平,否则将有可能引起黄体功能障碍,绝经后妇女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月经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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