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IV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IV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放疗,可提高疗效及改善生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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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顺铂。 本品辅料为:甘露醇、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芬那酯化学名:2-(2-羟基乙氧基)乙基-N-(a, a, a-三氟-间-甲苯基)邻氨基苯甲酸酯。分子式:C18H18F3NO4分子量:36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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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MEDA Manufacturing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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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375 |
注册证号H20160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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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IV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IV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放疗,可提高疗效及改善生存期。 |
骨骼肌肉系统等的软组织风湿疾病,肌肉风湿病、肌肉僵硬,伴发肩冻(肩周炎)、腰痛、坐骨神经痛、腱鞘炎、滑囊炎,由脊柱或关节过度紧张和侵蚀所引起的损伤(椎关节强直,骨关节炎)、挫伤(如运动损伤)、碰伤、扭伤、劳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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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一般剂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mg/m2,一日1次,连用五天,或一次30mg/m2,连用3天,并需适水化利尿。 2、大剂量:每次80~120mg/m2,静滴,每3~4周一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0mg/m2,以100mg/m2为宜。为预防本品的肾脏毒性,需充分水化:顺铂(PDD)用前12小时静滴等渗葡萄糖液2000ml,DDP使用当日输等渗盐水或葡萄糖液3000~3500ml,并用氯化钾、甘露醇及呋塞米(速尿),每日尿量2000~3000ml。治疗过程中注意血钾、血镁变化,必要时需纠正低钾、低镁。 |
将优迈喷雾剂每日喷至治疗部位及其周围皮肤次数(3-5次),每次喷7下即可(喷1下相当于10mg依托芬那酯)。但如果需要可以增加剂量,建议在喷1或2下后轻轻按摩以促进药物吸收。疗程:对于风湿性疾病,大多数情况下 治疗持续3-4周即可。钝性损伤的疗程(如:运动损伤)可达2周。如果症状持续存在,应向医生咨询,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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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肾损害患者及孕妇禁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分类采用以下方法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到<1/10;偶见≥1/1000到<1/100;罕见≥11/10000到<1/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现有数据无法估算:皮肤发红为常见反应,偶见局部反应如皮肤剧烈瘙痒、烧灼感、皮疹、丘疹或风疹、红斑、肿胀、水疱等。在罕见的情况下,本品会引起过敏反应或局部过敏反应(接触性皮炎)。如果本品用于大面积的皮肤表面,且长时间使用,不能排除发生副作用以及影响特定系统器官或整个机体的可能,与含依托芬那酯药物的全身用药情况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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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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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仅允许小面积,短期使用。由于少量依托芬那酯会进入母乳,因此,哺乳期妇女应尽可能避免长期使用本品而且不能超过每日最高剂量。为了避免药物被晏儿吸收,哺乳期妇女不能在乳房部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因为临床研究资料尚不充足,故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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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IV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IV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放疗,可提高疗效及改善生存期。 |
骨骼肌肉系统等的软组织风湿疾病,肌肉风湿病、肌肉僵硬,伴发肩冻(肩周炎)、腰痛、坐骨神经痛、腱鞘炎、滑囊炎,由脊柱或关节过度紧张和侵蚀所引起的损伤(椎关节强直,骨关节炎)、挫伤(如运动损伤)、碰伤、扭伤、劳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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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恩丹西酮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 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的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品所致的肾毒性的手段; 3、神经毒性:神经损害如听神经损害所致耳鸣、听力下降较常见。末梢神经毒性与累积剂量增加有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手、脚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有时出现肢端麻痹、躯干肌力下降等,一般难以恢复。癫痫及视神经乳头水肿或球后视神经炎则较少见; 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较轻,发生几率与每疗程剂量有关,若≤100mg/m2,发生机率约10~20%,若剂量≥120mg/m2,则约40%,但亦与联合化疗中其它抗癌药骨髓毒性的重叠有关。 5、过敏反应:可出现脸肿、气喘、心动过速、低血压、非特异斑丘疹类皮疹; 6、其它:心脏功能异常、肝功能改变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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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监测末梢血象、肝肾功能、末梢神经毒及听力表现等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停药,并进行相应的治疗,避免采用与本品肾毒性或耳毒性叠加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戊炔喃苯胺酸、利尿酸纳等。静滴时需避光。 |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破损或湿疹性炎症部位。 2.注意切勿使本品进入眼睛,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 3.丙二醇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 4.本品尚不能用于儿童和青少年,因为在这 个年龄组内的用药经验尚不充分。 5.儿童不能接触涂有本品的皮肤部位。 6.本品会引起抛光家具或塑料的表面变色或受损。因此,使用本品后应清洗双手,或避免接触上述物品。 7.请将药品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8.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本品对驾驶能力和机器操作能力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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