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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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硫必利,化学名称:N-(2-乙胺乙基)-2-甲氧基-5甲磺酰基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式:C15H24N2O4S·HCl,分子量:364.89。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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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兖州生宝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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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714 |
国药准字H2020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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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本品主要用于癫痫的单纯或复杂性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和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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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5~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300mg(1.5~3片)。 2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开始每天100~200mg(1~2片),以后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分次服用。 3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等:开始每天200~400mg(2~4片),连服3~8日。维持量每次50mg(半片)。一日3次。 4慢性酒精中毒:一般每日口服150mg(1.5片)。 |
口服,每日两次,每日用量取决于年龄和体重。每日剂量应根据病人年龄及体重来定,而且,应考虑到对丙戊酸的广泛个体敏感性差异。每日剂量、血清浓度和疗效之间相互关系尚未建立。最佳剂量需根据临床反应来确定:当发作不能控制或怀疑有副作用发生时,除临床监测外,要考虑做丙戊酸钠血浆浓度水平的测定,已报道有效范围为40-100mg/l(300-700μmol/l)。初始治疗给药方法(口服):在没有接受其它抗癫痫药的病人,每2-3天间隔增加药物剂量,1周内达到最佳剂量。在以前已接受其它抗癫痫药物的病人,本品要缓慢增加剂量,在2周内达到最佳剂量,其它治疗逐渐减少至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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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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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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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本品主要用于癫痫的单纯或复杂性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和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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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胃肠系统异常(恶心、胃痛和腹泻)一些病人常常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这些异常通常在继续服药几天后消失。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血小板减少症发生。一般异常:体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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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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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进餐后立即服用,以减少药物对胃部的刺激。2.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能由于酮性代谢产物随尿排出,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能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可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3.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作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肝功能在最初半年内最好每1~2月复查一次,半年后复查间隔酌量延长。5.如拟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发作;当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丙戊酸(钠)用量应逐渐增加,而被取代的药物应逐渐减少,以维持对发作的控制。6.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出血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