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电解质补充药。适用于低血钾症,改善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用于心肌炎后遗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等各种心脏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胆汁分泌不足和肝性脑病等辅助治疗。(1)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①各种原因引起的成人、儿童心律失常、心动过速以及洋地黄中毒引起心律失常;②心肌梗死、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等;③肿瘤化疗引起的心肌损害。(2)消化系统疾病急、慢性肝炎、黄疸、肝硬化、肝昏迷、药物性肝损害(包括肿瘤化疗引起的)等各种肝病的辅助治疗。(3)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慢性肺心病的辅助治疗。(4)神经系统疾病脑卒中、缺血性脑血管病、乙型脑炎、急性颅脑损伤、周围神经麻痹等的辅助治疗。(5)代谢性疾病低钾、低镁血症、糖尿病及外科手术病人代谢紊乱等的辅助治疗。(6)其他妊娠呕吐、妊娠中毒症、免疫功能低下、体外循环心脏手术以及疲劳、听力减退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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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片含无水门冬氨酸钾79mg,无水门冬氨酸镁7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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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国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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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34 |
国药准字H2008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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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电解质补充药。适用于低血钾症,改善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用于心肌炎后遗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等各种心脏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胆汁分泌不足和肝性脑病等辅助治疗。(1)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①各种原因引起的成人、儿童心律失常、心动过速以及洋地黄中毒引起心律失常;②心肌梗死、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等;③肿瘤化疗引起的心肌损害。(2)消化系统疾病急、慢性肝炎、黄疸、肝硬化、肝昏迷、药物性肝损害(包括肿瘤化疗引起的)等各种肝病的辅助治疗。(3)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慢性肺心病的辅助治疗。(4)神经系统疾病脑卒中、缺血性脑血管病、乙型脑炎、急性颅脑损伤、周围神经麻痹等的辅助治疗。(5)代谢性疾病低钾、低镁血症、糖尿病及外科手术病人代谢紊乱等的辅助治疗。(6)其他妊娠呕吐、妊娠中毒症、免疫功能低下、体外循环心脏手术以及疲劳、听力减退等的辅助治疗。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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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片,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1片。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维体外系反应和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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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恶心、停药后即恢复。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熟一过性的。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报道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3.其他: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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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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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生殖、胚胎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无任何危害。尚无人体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虽无本品随人乳分泌的资料,但用哺乳期狗做的试验表明盐酸氟桂利嗪可随乳汁分泌,其乳汁浓度较血中更高,故服用本品的妇女最好不哺乳。儿童用药:由于本药能透过血脑屏障,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的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的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神经系统较敏感,代谢能力较弱,在给药剂量上应酌情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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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电解质补充药。适用于低血钾症,改善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用于心肌炎后遗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等各种心脏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胆汁分泌不足和肝性脑病等辅助治疗。(1)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①各种原因引起的成人、儿童心律失常、心动过速以及洋地黄中毒引起心律失常;②心肌梗死、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等;③肿瘤化疗引起的心肌损害。(2)消化系统疾病急、慢性肝炎、黄疸、肝硬化、肝昏迷、药物性肝损害(包括肿瘤化疗引起的)等各种肝病的辅助治疗。(3)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慢性肺心病的辅助治疗。(4)神经系统疾病脑卒中、缺血性脑血管病、乙型脑炎、急性颅脑损伤、周围神经麻痹等的辅助治疗。(5)代谢性疾病低钾、低镁血症、糖尿病及外科手术病人代谢紊乱等的辅助治疗。(6)其他妊娠呕吐、妊娠中毒症、免疫功能低下、体外循环心脏手术以及疲劳、听力减退等的辅助治疗。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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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天冬氨酸(Asparticacid,Asp)又称门冬氨酸,分子中含两个羧基和一个氨基,属酸性氨基酸,广泛存在于所有蛋白质中。天冬氨酸是草酰乙酸前体,在三羧酸循环、鸟氨酸循环及核苷酸合成中都起重要作用。它对细胞亲和力很强,可作为载体使钾离子、镁离于易于进入胞浆和线粒体内,以维持神经组织、心肌、平滑肌等细胞的正常兴奋性和内环境的稳定。向心肌输送电解质,促进肌细胞去极化,维持心肌收缩能力,同时可降低心肌耗氧量,在冠状动脉循环障碍引起缺氧时,对心肌有保护作用。天冬氨酸参与鸟氨酸循环,促进尿素生成,降低血液中氨和二氧化碳含量,增强肝脏功能。毒理学本品毒性很小,用2g(kg/日)喂小鼠,6个月无任何毒性反应,以成人剂量400倍喂小鼠亦无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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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不宜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疲惫现象或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 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