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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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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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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糊精、蔗糖。

本品活性成份为肌苷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226

国药准字H200303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1~3岁儿童,一次半包;4~8岁儿童,一次1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静脉滴注。每次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应慎重,用量请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时应慎重。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肌苷为人体正常成分,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身或瓶口有裂纹;·输液瓶封口松动等。4、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5、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