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胃,消食。用于胃脘寒痛,消化不良,肾寒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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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石榴、益智、肉桂、荜茇、黑冰片、木鳖子(制)、诃子、玫瑰花。 |
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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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正大海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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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28 |
国药准字H199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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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胃,消食。用于胃脘寒痛,消化不良,肾寒腰疼。 |
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骨质疏松症,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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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mg(2粒),每日1次,或遵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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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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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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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胃,消食。用于胃脘寒痛,消化不良,肾寒腰疼。 |
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骨质疏松症,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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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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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服用。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者慎用。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2 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3 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 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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