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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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罗沙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磺胺甲恶唑钠400毫克,氨基己酸200毫克、甘草酸二钾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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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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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890 |
国药准字H1098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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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等。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睑腺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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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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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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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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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等。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睑腺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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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5.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4)关节疼痛。 |
本品中磺胺甲恶唑钠为广谱抗菌药;氨基己酸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甘草酸二钾具有类皮质激素作用,可抗炎症和抗过敏;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缓解过敏反应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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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仅限眼用,切勿内服。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 3.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4.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若连续使用3~4日后症状未见改善,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充血、眼痒、疼痛等症状时,应停药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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