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罗沙星。 |
主要组成成分:艾普拉唑。 |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890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
本品用于成人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试验资料,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若哺乳期妇女必须用药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临床试验资料。婴幼儿禁用。 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应慎重。本品临床试验中18例60~65岁患者使用10mg治疗4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与一般人群无明显区别。 |
|
| 成分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5.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4)关节疼痛。 |
详见说明书。 |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