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疮疡初起,红肿热痛,轻度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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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柏、黄芩、黄连、栀子。辅料为食用植物油、红丹、蜂蜡、松香。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其化学名称为:16β-甲基-11β-羟基-17-(1丙酸氯倍他索乳膏-氧代丙基)-9-氟-21-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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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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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20 |
国药准字H3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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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疮疡初起,红肿热痛,轻度烫伤。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癣、脂溢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玫瑰糠疹、盘状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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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摊于纱布上贴于患处或直接涂患处,每隔一至二日换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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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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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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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疮疡初起,红肿热痛,轻度烫伤。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癣、脂溢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玫瑰糠疹、盘状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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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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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食物。3.重度烧伤或皮肤破溃患者,不宜用本药。4.根据病变大小敷贴,敷时不宜过厚。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