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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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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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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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715 |
国药准字H42022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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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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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口服,也可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待分散均匀后再口服。儿童用量为:(1)12~23公斤的儿童:每日2次,每次1片(50mg)。或遵医嘱。(2)24~40公斤的儿童:每日2次,每次2片(0.1g)。或遵医嘱。(3)婴幼儿按每次每公斤体重2.5~5mg,每日2次。或遵医嘱。成人用量为每日2次,每次3片(0.15g)。或遵医嘱。 |
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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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配伍。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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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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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一般不用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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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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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药理毒理】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药代动力学】据文献报道,成人患者在中耳腔内点滴0.3%的氧氟沙星溶液,一次10滴,一日2次,总计14次。耳浴30分钟后的血药浓度很低,为0.009~0.012μg/ml。小儿患者在中耳腔内一次滴耳,耳浴0.3%的氧氟沙星水溶液5滴,120分钟后血清中浓度较低,不超过0.013μ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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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0.15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0.15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6.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7.废弃药品的包装不应随意丢弃。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只用于点耳。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授乳。 【儿童用药】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