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罗红霉素。 |
乳酸环丙沙星 |
|
生产企业 |
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715 |
国药准字H1095035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口服,也可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待分散均匀后再口服。儿童用量为:(1)12~23公斤的儿童:每日2次,每次1片(50mg)。或遵医嘱。(2)24~40公斤的儿童:每日2次,每次2片(0.1g)。或遵医嘱。(3)婴幼儿按每次每公斤体重2.5~5mg,每日2次。或遵医嘱。成人用量为每日2次,每次3片(0.15g)。或遵医嘱。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配伍。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尚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0.15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0.15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6.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7.废弃药品的包装不应随意丢弃。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只用于滴眼. 2.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