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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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桂利嗪。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帕利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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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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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840 |
国药准字HJ20160549(原国药准字J2017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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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或混合发作、自闭症谱系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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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5mg~50mg(1-2片),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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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药品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的病人禁用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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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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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或混合发作、自闭症谱系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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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嗜睡、疲惫、某些患者可出现体重增加(一般为一过性)长期服用偶见抑郁和锥体外系反应,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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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
会增高痴呆相关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率与安慰剂相比,使用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痴呆相关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危险性会增高,本品未批准用于治疗痴呆相关性精神病。(痴呆:精神病学术语,指精神原性(如早发性痴呆)的或由损坏脑物质的疾病(如神经梅毒或动脉硬化)引起的智力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