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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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桂利嗪。 |
卡巴拉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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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NovartisFarmaceutica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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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840 |
H2018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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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
轻至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帕金森病痴呆、脑血管病后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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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5mg~50mg(1-2片),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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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药品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的病人禁用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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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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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
轻至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帕金森病痴呆、脑血管病后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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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嗜睡、疲惫、某些患者可出现体重增加(一般为一过性)长期服用偶见抑郁和锥体外系反应,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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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
本品对心血管系统不产生副作用。同其它拟胆碱药一样,对病窦综合征或伴严重心律失常患者应慎用。胆碱能样刺激作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增加。尽管无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能明显加重溃疡病患者的症状,但治疗时该类患者应小心用药。有呼吸系统疾病病史或正在发病的患者服用本品治疗后能产生异常临床表现,或使原来症状和体征加重的临床经验不多,但同其它拟胆碱药一样,对这类患者应慎用。急性支气管哮喘患者服用本品的临床经验尚待进一步研究。拟胆碱药可以加重尿道梗阻和痉挛。虽然在治疗中未发现这种病例,但对此类患者应小心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