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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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桂利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瑞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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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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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840 |
国药准字J201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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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损伤引起的神经痛、纤维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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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5mg~50mg(1-2片),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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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药品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的病人禁用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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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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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损伤引起的神经痛、纤维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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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嗜睡、疲惫、某些患者可出现体重增加(一般为一过性)长期服用偶见抑郁和锥体外系反应,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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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
本品可能引起外周水肿,心功能III或IV级的充血性心衰患者应慎用。本品相关的头晕及嗜睡可能影响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服用后可出现肌酸激酶升高,如疑似或确诊为肌病或肌酸激酶显著升高时,应停用本品。本品可能引起躯体依赖性。孕妇慎用,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17岁的患者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