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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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桂利嗪。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盐酸氟哌噻吨和盐酸美利曲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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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海思科制药(眉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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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840 |
国药准字H2015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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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
抑郁症、焦虑症、神经衰弱、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头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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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5mg~50mg(1-2片),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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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药品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的病人禁用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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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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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
抑郁症、焦虑症、神经衰弱、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头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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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嗜睡、疲惫、某些患者可出现体重增加(一般为一过性)长期服用偶见抑郁和锥体外系反应,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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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
以下病人使用本品时需谨慎给药:器质性脑损伤、惊厥抽搐、尿潴留、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脏疾病晚期、心血管及其他循环系统疾病。由于其兴奋特性,不推荐激动和过度活跃的病人服用本品。如果病人之前已经使用镇定剂治疗,须逐渐停用。若非抑郁症状已有明显减轻,抑郁症病人仍有自杀的危险。治疗期间,有自杀倾向的病人不应得到大量药物。基于其他精神类药物有过报道,本品可能会改变胰岛素和葡萄糖耐量,这就要求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时要调整降糖药的剂量。患有闭角性青光眼、前房变浅的患者,使用本品会刺激瞳孔扩大,导致青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