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本品活性成分为本维莫德。化学名称:5-[(E)-2苯乙烯基]-2-异丙基-1,3-苯二酚。分子式:C17H18O2分子量:254.32。辅料:十六醇、白凡士林、轻质液体石蜡、单、双硬脂酸甘油酯、丙七醇、聚山梨酯80、聚苯乙酯和纯化水。 |
|
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广东中昊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215 |
国药准字H2019002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
于局部治疗成人轻至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吞服,药片不可掰、压或嚼碎,剂量如下: (一)常用剂量: 1、急性带状疱疹:成人每次1600mg,每8小时1次,1日3次,连用7~10天。 2、生殖器疱疹: 初发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400mg,每8小时1次,l日3次,连用10天。 慢性复发性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400mg,每日3次,持续治疗6-12个月,进行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选择适宜的治疗方案。未治疗过的生殖器疱疹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可能会随时间变化。治疗1年后,要对生殖器疱疹感染患者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进行再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使用艾韦达治疗。 3、水痘: 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剂量为40mg/kg,每日2次,总量为80mg/kg/日。 成人及体重40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600mg,每日2次,连服5天。 (二)剂量调节: 1、急慢性肾衰患者:此类病人的用法与用量请参见下表。(详见说明书表格) 2、血液透析:对于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血透期间血浆中阿昔洛韦的半衰期约为5小时,6小时的血液透析使血药浓度下降60%,因此病人的用药剂量应在每次的透析后予以追加调整。 3、腹腔透析:无须在给药间期调整剂量。 |
皮肤局部外用,每日两次,早晚各一次,均匀涂抹于患处,形成一薄层即可。每日最大使用剂量不超过6g,治疗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患处皮肤涂布本品后严禁日光照射,在自然光照下也需注意采取避光措施。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2周的安全有效性尚来确立。临床用药总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周,本品停药后重复使用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重复使用。本品不可用于头面部、口周及眼睑部、腹股沟、肛门生殖器等部位。用药后请立即洗手。 |
|
副作用 |
对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1、对本维莫德或乳育中其他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妊娠、计划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点滴状,红皮病型,关节病型和脓瘤型银屑病患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
于局部治疗成人轻至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 |
|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 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烧、头痛、外周红肿等。 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混乱、意识减退、神经错乱、头昏眼花、脑痛、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 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血球及血小板减少症等。 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 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 7.皮肤:秃头症、感光性皮疹、搔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 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 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氨酸酐升高、血尿等。 |
因临床试验条件各异。故在一项药物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发生事相比较,临床实际应用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与药物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事也可能会有一定差异。目前,1093例成人轻至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患者的临床试验,其中615例患者应用了本维莫德乳膏治疗,345例应用了12周治疗,59例应用了52周治疗,结果显示,约38.7%的患者出现了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本维莫德乳膏常见不良反应为用药部位的搖痒、毛囊炎、接触性皮炎、丘疹、过敏性皮炎、疼痛、红斑,皮肤水肿、皮移、色素异常,皮炎、皮肤干燥等,多为一过性并呈轻中度,多发于用药后14天之内,多数皮肤局部不良反应不需用药可自行好转。其他组织器官和系统性不良反应少见。观察到的系统不良事件包括感染及没染类疾病(流感.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鼻咽炎、发热、皮肤感染、毛囊炎等)、转氨酶开高、腹河、上腹痛、胸闷。哮喘、额发室早、额发房早等。无死亡发生,试验过程中出现4例<0.5%)严重不良反应,分别为2例接触性皮炎、1例接触性皮炎合并药疹、1例多形性红斑。基于多个临床试验的合并分析不良反应发生率(十分常见≥10%;常见≥1%,<10%;少见≥0.1%,<1%)如下表(单个反应按照发生频率从高到低的降序排列。每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按照严重程度降序排列)。 |
|
注意事项 |
警告:肾损害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造成死亡 |
1.本品仅供皮肤局部外用,不可用于头面部、口周及眼险部、腹股沟、肛门生殖器等都位。用药后请立即洗手。2、每日使用最大剂量不能超过6g。治疗皮损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3、本品不能用于损伤皮肤,不能封闭敷表,不能用于伴有溃病的粘膜或者用皮肤皱褶处。4、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应该建议患者徐布本品后应避免暴露于自然光或人工产号或过某用题无措施。5、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2局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临床用药不应超过12周。6、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请勿使用。8、有接触性皮炎史者镇用。9、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咨询医生。10、部分惠者使用本品后可能会产生一过性皮肤刺激反应,多在用药后两周内发生,大多数无需处理,随用药时间延长可逐渐消失,如果皮肤刺激反应程度较重或用药两周后仍未消退,建议停用本品并咨询医生。11、酒精依赖者、经常使用中草药或镇静剂、安眠药、安定剂及其它成痛性药物者慎用。12、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没有对产品治疗伴有严虱肾功能不全或度肝胜病惠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局部使用本品治疗银屑病,在治疗停止后可能会发生银屑病复发,复发后使用本品再治疗安全性尚未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