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动脉硬化、降低血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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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γ-亚麻酸(GLA),化学名称为:全顺式6,9,12-十八碳三烯酸 |
白芍、天麻、石菖蒲、珍珠母、远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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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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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221 |
国药准字Z2014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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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动脉硬化、降低血脂等。 |
平肝熄风、安神化痰。用于轻中度小儿多发性抽动症属中医肝风内动挟痰证者。症见头、颈、五官或肢体不自主抽动,喉中发出异常声音,烦躁易怒,多梦易惊,舌红苔白腻,脉弦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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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4-6岁,一次1片,一日3次;7-11岁,一次2片,一日3次;12-14岁,一次3片,一日3次。疗程为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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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
对本品及相关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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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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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动脉硬化、降低血脂等。 |
平肝熄风、安神化痰。用于轻中度小儿多发性抽动症属中医肝风内动挟痰证者。症见头、颈、五官或肢体不自主抽动,喉中发出异常声音,烦躁易怒,多梦易惊,舌红苔白腻,脉弦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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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口服药初期见有恶心、便稀等不良反应,继续用药可好转。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头痛、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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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性状改变,颜色呈褐色不可应用。 |
1.本品尚无用于中毒及难治性抽动症和抽动症伴发多动症的证据。 2.本品的临床试验仅支持使用4周的安全性,服用不宜超过4周。 3.本品用于4到14岁患儿,尚无4岁以下患儿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 4.用药期间有的患儿出现轻度尿蛋白,与药物的关系尚无法确定。 5.本品为片剂,无吞服片剂经验的患儿慎用。 6.感冒发热或腹泻者慎用。 7.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