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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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3-羟基-1-甲基二氢吲哚-5,6-二酮缩氨脲。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L-谷氨酰胺120毫克、人参50毫克、甘草(蜜炙)50毫克、白术50毫克、茯苓5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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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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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919 |
国药准字H20041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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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如肠道功能紊乱、肠易激综合征及非感染性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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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 |
饭前口服。 1.肠道功能紊乱和非感染性腹泻:一日3次﹐一次2~3粒。治疗1周后症状可能会有明显改善。对于病程较长﹐病情较重的患者﹐获得较理想的治疗结果可能需4周以上时间。 2.创伤或手术病人:一日3次﹐一次4粒﹐术前3-4天开始服用效果将更明显。创伤及术后第2天可开始服用﹐使病情而定可持续两周或更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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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水杨酸过敏者禁用。有癫痫史及精神病史的患者慎用。 |
葡萄糖-6-磷酸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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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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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如肠道功能紊乱、肠易激综合征及非感染性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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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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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一般患者服用1周后,症状可改善。病情较重、病程较长患者需服用4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