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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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E烟酸酯。 |
主要成分:本品含磺胺嘧啶银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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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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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82 |
国药准字H12020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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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局部用于预防及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感染,包括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白念球菌等真菌所致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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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对以乳膏涂布于创面,约1.5mm厚度,也可以混悬剂制成油纱布敷用。1、2度烧烫伤:用1%~2%乳膏涂敷创面,1~2天换药1次;对3度烧烫伤:用1%~2%软膏涂敷创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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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活性溃疡患者,孕妇忌服。 |
对磺胺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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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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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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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局部用于预防及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感染,包括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白念球菌等真菌所致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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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同磺胺嘧啶,所含银盐具收敛作用,使创面干燥、结痂和早期愈合,故本品具有磺胺嘧啶和银盐两者的作用,有广谱抗微生活性,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酵母菌和其他真菌均有良好抗菌作用,且不为对氨基苯甲酸所拮抗。为应用于烧伤创面的磺胺药,有收敛作用,对绿脓杆菌具有强大的抑制作用(比甲破灭脓强)。其特点为:①保持了SD和硝酸银二者的抗菌作用;②局部应用除有一过性疼痛外,无其他副作用。现用于治疗烧烫伤创面感染,除能控制感染外,还可促使创面干燥、结痂和促进愈合。涂药后,遇光渐变成深棕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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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2、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动脉出血;②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③青光眼;④痛风;⑤高尿酸血症;⑥肝病;⑦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⑧低血压。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4、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由于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同磺胺嘧啶全身应用。本品不可用于对磺胺药过敏的患者。肝、肾功能损害者宜避免使用或慎用本品。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因其吸收后也有发生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