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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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E烟酸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信他索0.25毫克。辅料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烯酸脂/硬脂醇醚20-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十二烷基醇醚酸铵、十二烷基硫酸铵、三-十六烷基甲基氯化铵、椰油单乙醇酰胺、阳离子调理高聚物(1%)、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氨基硅油乳液、非离子硅油乳液、珠光浆、5-氯-2-甲基-4-异噻唑啉-3-酮、香精、胭脂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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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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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82 |
国药准字H20063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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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用于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引起的感染、如头皮糠疹(头波屑)、脂溢性皮炎和花斑癣。能迅速缓解由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引起的脱屑和騒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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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外用。取本品约5毫升,涂于患处或已湿润的头发上,轻轻搓揉,让其与头皮充分接触,待2-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巩固治疗可每1—2周1次:花斑癣,一日1次,连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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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活性溃疡患者,孕妇忌服。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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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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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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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用于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引起的感染、如头皮糠疹(头波屑)、脂溢性皮炎和花斑癣。能迅速缓解由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引起的脱屑和騒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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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本品所含酮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和念珠菌均有抑菌或杀菌作用。丙酸氯倍他索为糖皮质激素,具有较强的抗炎、抗过敏作用。两药并用可提高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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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2、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动脉出血;②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③青光眼;④痛风;⑤高尿酸血症;⑥肝病;⑦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⑧低血压。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4、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