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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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E烟酸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辅料为:聚氧乙烯-7-硬脂酸酯、聚氧乙烯一5一油酸酯、液状石蜡、苯甲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丁羟茴醚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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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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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82 |
国药准字H20000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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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尿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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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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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活性溃疡患者,孕妇忌服。 |
1.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2.已知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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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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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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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尿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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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本品中硝酸益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霉菌和酵母菌(如念珠菌)等有抗菌活性,对某些革兰阳性菌也有效。曲安奈德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止痒及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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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2、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动脉出血;②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③青光眼;④痛风;⑤高尿酸血症;⑥肝病;⑦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⑧低血压。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4、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