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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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麝香、檀香、珍珠、薰鲁香、肉桂、牛舌草花、蚕茧、沉香、西红花、盒果腾、天竺黄、苹果、紫檀香、芫荽子、玫瑰花、豆蔻、小檗果、大叶补血萆、马齿苋子、松罗、香青兰等。 |
白芍、天麻、石菖蒲、珍珠母、远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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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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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75 |
国药准字Z2014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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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
平肝熄风、安神化痰。用于轻中度小儿多发性抽动症属中医肝风内动挟痰证者。症见头、颈、五官或肢体不自主抽动,喉中发出异常声音,烦躁易怒,多梦易惊,舌红苔白腻,脉弦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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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1克,每日2次。 |
口服。4-6岁,一次1片,一日3次;7-11岁,一次2片,一日3次;12-14岁,一次3片,一日3次。疗程为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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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相关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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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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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
平肝熄风、安神化痰。用于轻中度小儿多发性抽动症属中医肝风内动挟痰证者。症见头、颈、五官或肢体不自主抽动,喉中发出异常声音,烦躁易怒,多梦易惊,舌红苔白腻,脉弦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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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头痛、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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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尚无用于中毒及难治性抽动症和抽动症伴发多动症的证据。 2.本品的临床试验仅支持使用4周的安全性,服用不宜超过4周。 3.本品用于4到14岁患儿,尚无4岁以下患儿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 4.用药期间有的患儿出现轻度尿蛋白,与药物的关系尚无法确定。 5.本品为片剂,无吞服片剂经验的患儿慎用。 6.感冒发热或腹泻者慎用。 7.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