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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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麝香、檀香、珍珠、薰鲁香、肉桂、牛舌草花、蚕茧、沉香、西红花、盒果腾、天竺黄、苹果、紫檀香、芫荽子、玫瑰花、豆蔻、小檗果、大叶补血萆、马齿苋子、松罗、香青兰等。 |
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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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德国拜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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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75 |
H2013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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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
用于预防髋关节和膝关节置换术后患者深静脉血栓(DVT)和肺栓塞(PE)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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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1克,每日2次。 |
口服,10mg(一片),一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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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肾损害:在重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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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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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
用于预防髋关节和膝关节置换术后患者深静脉血栓(DVT)和肺栓塞(PE)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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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伐沙班是一种高选择性,直接抑制因子Xa的口服药物。通过抑制因子Xa可以中断凝血瀑布的内源性和外源性途径,抑制凝血酶的产生和血栓形成。利伐沙班并不抑制凝血酶(活化因子II),也并未证明其对于血小板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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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出血风险:如下详述,一些亚群的患者的出血风险较高。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征象。这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外科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实现。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