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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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苯妥英钠50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盐酸麻黄碱5mg,咖啡因7.5mg,可可碱12.5mg,茶碱12.5mg,颠茄流浸膏0.009ml。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亚油酸0.35g﹑维生素B62mg﹑维生素C25mg﹑维生素E1.67mg﹑肌醇10mg﹑大豆磷脂﹑24mg﹑甲基橙皮苷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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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双鲸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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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890 |
国药准字H37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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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
多发性大动脉炎,原发性大动脉炎综合征,主动脉弓综合征,无脉症,结节性多动脉炎,结节性动脉周围炎,结节性多发性动脉炎,库斯毛耳病,库斯毛耳氏病,巨细胞动脉炎,动脉粥样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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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一次2片,一日2~3次,饭后服用。连续服用一周后或症状控制后可减量为每次1~2片,一日1~2次维持。 极量:一次用量最大不得超过6片,一日用量最大不得超过10片。 小儿:每日可按每千克体重1/10片服用,每日最多不得超过5片。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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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严重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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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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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维生素C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孕妇服用大剂量时,可能产生婴儿坏血病。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儿童用药: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老人用药:老年人应谨慎用药,并应减少一日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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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
多发性大动脉炎,原发性大动脉炎综合征,主动脉弓综合征,无脉症,结节性多动脉炎,结节性动脉周围炎,结节性多发性动脉炎,库斯毛耳病,库斯毛耳氏病,巨细胞动脉炎,动脉粥样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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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轻度胃部不适感、恶心等胃肠刺激症状、长期服用可出现嗜睡、眩晕等。也可出现牙龈增生、多毛症。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肝脏损伤。 |
亚油酸多烯为不饱和脂肪酸,能与胆固醇结合成酯,并可能促使其降解为胆酸而排泄,具有降低血胆固醇的作用亦降低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和极低密度脂蛋白的含量,使高密度脂蛋白含量增加。改变胆固醇的体内分布,减少血管壁中脂质的沉积;并能改变脂蛋白的组成和结构,增加细胞膜及脂蛋白的流动性,改善或保护血管壁的功能。肌醇有降血脂作用,可与脂肪酸,磷酸等结合形成肌醇磷脂,而且有类似胆碱的作用,能促进肝及其他组织中的脂肪代谢,防止脂肪在肝中积存。维生素B6在红细胞内转化为磷酸吡哆醛,作为辅酶对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的各种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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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重肺心病、消化性溃疡及甲亢患者慎用。2.肝功能不良者慎用,用药其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3.由于本药可引起困倦,高空作业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慎用。4.嗜睡、胃肠道不适等轻度不良反应可减少服药量或次数,一般不必停药,如出现不良反应加重时,应停止用药。5.嗜酒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需适当增加剂量,但服用本品同时大量的饮酒变可增加毒性。6.妊娠早期用药偶致畸胎,如腭裂;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宜停止授乳。7.本品可加速维生素D代谢,儿童长期服用可致软骨病。8.老年人较易嗜睡,最好在睡前服用,长期应用本品时用量应略低于成人用量。【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可诱导肝药酶加速多种药物(如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含雌激素的避孕药等)的代谢;与双香豆素、与肝药梅抑制剂如氯霉素、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合用,本品的作用和毒性增强。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维生素C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本科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6)尿pH下降。2.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C:(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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