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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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苯妥英钠50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盐酸麻黄碱5mg,咖啡因7.5mg,可可碱12.5mg,茶碱12.5mg,颠茄流浸膏0.009ml。 |
活性成分为非洛地平。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3-二氯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甲乙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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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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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890 |
国药准字H2003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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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
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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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一次2片,一日2~3次,饭后服用。连续服用一周后或症状控制后可减量为每次1~2片,一日1~2次维持。 极量:一次用量最大不得超过6片,一日用量最大不得超过10片。 小儿:每日可按每千克体重1/10片服用,每日最多不得超过5片。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1、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可进一步减少或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mg一日一次可能就足够。剂量超过10mg一日一次通常不需要。2、治疗心绞痛: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浓度。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应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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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严重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轻微至中度的踝部水肿,该反应由外周血管扩张引起,是与剂量相关的。来自临床试验的经验显示2%的患者由于踝部水肿而中断治疗。在开始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发生面部潮红、头痛、心悸、头晕和疲劳。这些反应常常是短暂的。偶尔有意识错乱和睡眠障碍的病例报告,但与非洛地平的联系尚未明确建立。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炎或牙周炎的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牙龈肿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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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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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
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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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轻度胃部不适感、恶心等胃肠刺激症状、长期服用可出现嗜睡、眩晕等。也可出现牙龈增生、多毛症。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肝脏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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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重肺心病、消化性溃疡及甲亢患者慎用。2.肝功能不良者慎用,用药其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3.由于本药可引起困倦,高空作业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慎用。4.嗜睡、胃肠道不适等轻度不良反应可减少服药量或次数,一般不必停药,如出现不良反应加重时,应停止用药。5.嗜酒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需适当增加剂量,但服用本品同时大量的饮酒变可增加毒性。6.妊娠早期用药偶致畸胎,如腭裂;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宜停止授乳。7.本品可加速维生素D代谢,儿童长期服用可致软骨病。8.老年人较易嗜睡,最好在睡前服用,长期应用本品时用量应略低于成人用量。【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可诱导肝药酶加速多种药物(如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含雌激素的避孕药等)的代谢;与双香豆素、与肝药梅抑制剂如氯霉素、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合用,本品的作用和毒性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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