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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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苯妥英钠50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盐酸麻黄碱5mg,咖啡因7.5mg,可可碱12.5mg,茶碱12.5mg,颠茄流浸膏0.009ml。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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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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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890 |
国药准字H5102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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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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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一次2片,一日2~3次,饭后服用。连续服用一周后或症状控制后可减量为每次1~2片,一日1~2次维持。 极量:一次用量最大不得超过6片,一日用量最大不得超过10片。 小儿:每日可按每千克体重1/10片服用,每日最多不得超过5片。 |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睡前1次服。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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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严重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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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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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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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轻度胃部不适感、恶心等胃肠刺激症状、长期服用可出现嗜睡、眩晕等。也可出现牙龈增生、多毛症。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肝脏损伤。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3.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幼儿、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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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重肺心病、消化性溃疡及甲亢患者慎用。2.肝功能不良者慎用,用药其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3.由于本药可引起困倦,高空作业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慎用。4.嗜睡、胃肠道不适等轻度不良反应可减少服药量或次数,一般不必停药,如出现不良反应加重时,应停止用药。5.嗜酒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需适当增加剂量,但服用本品同时大量的饮酒变可增加毒性。6.妊娠早期用药偶致畸胎,如腭裂;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宜停止授乳。7.本品可加速维生素D代谢,儿童长期服用可致软骨病。8.老年人较易嗜睡,最好在睡前服用,长期应用本品时用量应略低于成人用量。【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可诱导肝药酶加速多种药物(如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含雌激素的避孕药等)的代谢;与双香豆素、与肝药梅抑制剂如氯霉素、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合用,本品的作用和毒性增强。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2.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可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7.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2)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3)器质性脑病。(4)肝肾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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