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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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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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康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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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27 |
国药准字Z109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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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毒热炽盛,见有:发热,微恶风寒,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吞咽困难,局部淋巴结肿痛,或见红丝或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淋巴结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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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疗程3天。 1.成人:一次20ml,一日4次。 2.儿童: (1)3岁以下一次10ml,一日3次。 (2)3岁至7岁,一次10ml,一日4次。 (3)7岁以上一次20ml,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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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1.忌食厚味,油腻。 2.素脾胃虚寒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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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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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毒热炽盛,见有:发热,微恶风寒,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吞咽困难,局部淋巴结肿痛,或见红丝或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淋巴结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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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服药后,偶见恶心﹑纳差﹑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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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由于本品味苦,少数患者不适应,素脾胃虚寒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请到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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