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肾固精。用于肾虚所致遗精、遗尿、白带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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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樱子。 |
本品主要成份是葡萄糖酸亚铁。辅料为:蔗糖、柠檬酸、食用香精、蒸馏水、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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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东升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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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537 |
国药准字H20043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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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肾固精。用于肾虚所致遗精、遗尿、白带过多。 |
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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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直接服用或用热水溶化,搅匀,放温后服用。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2~3次。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一日次数 1~3 10~15 4~6 一日2~3次 4~6 16~21 6~8 7~9 22~27 8~10 10~12 28~32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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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 2.感冒发热者。 3.尿路病变、脊柱裂等器质性病变者。 4.泌尿系感染者。 5.妇科肿瘤所致带下过多者。 6.肝经湿热遗精表现为遗精滑泄,小便黄赤,尿涩不畅,口苦而腻者。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 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 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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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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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常用量为每日30mg/kg,分4次口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补充铁剂以在妊娠中、后期最为适当,由于此时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个别文献报道在妊娠早期,应用山梨醇铁有发生流产者,所以在妊娠3~4月前应禁用山梨醇铁注射。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口服铁剂以治疗缺铁性贫血,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剂量,因为胃液分泌减少,胃酸缺乏,铁自肠粘膜吸收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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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肾固精。用于肾虚所致遗精、遗尿、白带过多。 |
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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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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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以免加重病情。 5.控制入睡前液体摄入量,以减少夜里膀胱的贮尿量。 6.建立良好的生活规律,避免患儿过度紧张、兴奋和疲劳,每夜按时唤醒排尿,逐渐养成自控排尿习惯。 7.睡前令患儿排空小便,睡觉的被褥干净、暖和,并及时更换尿湿的被褥衣裤。 8.遗精者睡觉时宜取侧卧位,被褥不宜太厚过重,内裤不能过紧,以减少对阴茎的刺激。 9.劳逸结合,防止过度疲劳或高度紧张,保证睡眠。 10.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避免或减少宫腔手术次数。 11.加强精神护理,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心情舒畅,排除杂念。 12.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并加强营养,促进身体素质的提高。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2.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 5.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