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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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和帕马溴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氨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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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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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87 |
国药准字H2000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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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心肌梗塞,短暂性脑缺血,中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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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为每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口服,一日0.1~0.2g(1~3粒),一次或分次服用,或遵医嘱.本品应整粒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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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溶血性贫血及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3.不得和其他任何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4.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1.活动期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3.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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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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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妊娠早晚期用药都有致畸作用,长期使用可使产程延长,产后出血增多等,故禁用;也可在乳汁中排泄,长期大剂量用药时婴儿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一般12岁以下小儿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故应减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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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心肌梗塞,短暂性脑缺血,中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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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临床试验期间常见的与氨酚帕马溴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呕吐、嗜睡、头晕、腹泻、腹痛、无力、月经提前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白细胞减少。转氨酶升高。对乙酰基酚在临床使用中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肠胃道出血。 |
本品为阿司匹林与赖氨酸的复盐。为非甾体抗炎药,在体内解离为阿司匹林,小剂量使用主要发挥抗血小板聚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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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制剂同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由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6.疼痛加剧或疼痛超过10天者慎用。7.服用本品后出现新的不适症状或红斑或水肿症状持续存在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某一种水杨酸类药物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过敏.但是对本品过敏者不一定对非乙酰化的水杨酸类药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可干扰尿酮体试验.(2)血清尿酸测定: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测定,用荧光法测定时会受本品干扰.(4)尿香草基杏仁酸(VMA)测定,取决于所用方法,结果可高可低不稳定.(5)出血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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