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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处方药 非医保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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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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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葡萄糖酸锌鼻用喷雾剂
葡萄糖酸锌鼻用喷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葡萄糖酸锌。

生产企业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星银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134

国药准字H200206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于缩短感冒病程和减轻感冒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管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一次服。5.预防念珠菌病:0.2~0.4g,一日1次。

用量:每次每鼻孔各喷一次,每2-4小时使用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6次,直至症状消退。症状消退后可继续使用1天。 1 使用本品前,先清除鼻腔中的堵塞物。 2 取下药瓶上的保险梢与保护帽。 3 用拇指托住瓶底,将喷嘴夹在两指间拿住药瓶。 4 初次使用前,先将药瓶垂直拿好,揿压几次,直到可线状喷出粘稠状液体。 5 将药瓶喷嘴顶端略插入鼻孔约3㎜,喷嘴在鼻孔内略向外倾斜,每个鼻孔各喷一次即可。为避免可能产生刺激性,不要向内吸进凝胶。 6 喷药后,轻轻捏住每个鼻孔外部约5秒钟。 7 每次使用后擦净喷嘴,盖上塑料保护帽,再装上保险梢。正常使用,每瓶可供治疗4次以上感冒。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对锌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于缩短感冒病程和减轻感冒症状。

药理作用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本品作用于鼻腔内,使锌离子渗透到鼻粘膜组织内,与鼻组织上的ICAM-1受体结合,从而抑制鼻病毒的复制。临床研究证明,在感冒初发时使用本品,可缩短病程,减轻感冒症状。

注意事项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

1.严格按说明书使用本品,如用药后症状未改善或伴有高热应去医院就诊。 2.本品仅供鼻腔使用,一旦误入眼内,应用水冲洗或寻求医疗帮助。 3.在初次使用之后,可能会感到鼻腔中有一种轻微疼痛或灼热感,或有流涕或打喷嚏的感觉。如果使用后流涕或打喷嚏,无需再立即补充使用本品,仍按用法说明的要求,每隔2~4小时使用一次即可。 4.鼻咽过敏或出血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请教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