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长期治疗;心绞痛预防;心肌梗死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 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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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活性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化学名称:培哚普利叔丁胺,(2S,3aS,7aS)-1{(S)-N-[(S)-1-乙酯基丁基]丙氨酰}八氢-1H-吲哚-2-羧酸,叔丁胺盐(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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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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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203 |
国药准字H20034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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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长期治疗;心绞痛预防;心肌梗死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 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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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40mg,用适量温水送服,对循环不稳定的患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建议每天清晨前服用一次。剂量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和高血压反应而个体化。(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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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休克、明显低血压、肥厚梗阻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动脉硬化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用培哚普利治疗过程中发现下述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排列: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0),未知(从现有数据无法评价)。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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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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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长期治疗;心绞痛预防;心肌梗死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 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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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重和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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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急性心肌梗死伴心室充盈压过低时慎用。2.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时慎用。3.不用于心绞痛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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