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通脉。用于消除青年脸部痤疮(俗称暗疮)及皮肤湿疹、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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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暗疮干浸粉(金银花、蒲公英、木通、当归尾、地黄、黄芩)玄参、黄柏、大黄(酒炒)、猪胆汁)珍珠层粉、羚羊角粉、水牛角浓缩粉、北沙参、赤芍、黄芩。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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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摩美得气血和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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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397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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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通脉。用于消除青年脸部痤疮(俗称暗疮)及皮肤湿疹、皮炎。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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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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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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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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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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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通脉。用于消除青年脸部痤疮(俗称暗疮)及皮肤湿疹、皮炎。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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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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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保持面部卫生。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儿童、年老体弱、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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