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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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氨苄西林0.1945g、丙磺舒0.0555g。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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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株式会社能登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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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532 |
H20090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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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
对左氧氟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球菌属、肠球菌属、棒状杆菌属、假单胞菌属、绿脓杆菌、嗜血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结膜炎嗜血杆菌(科-威氏杆菌)]、莫拉(布兰氏)卡他菌、莫拉杆菌、莫拉-阿氏杆菌、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厌氧菌属(丙酸杆菌)所引起的下述感染性疾病: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术后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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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75g,一日3次,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3.5g氨苄西林、丙磺舒1g)。 |
一般1次1滴、1日3次滴眼,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对角膜炎的治疗在急性期每15~30分钟滴眼1次,对严重的病例在开始30分钟内每5分钟滴眼1次,病情控制后逐渐减少滴眼次数。治疗细菌性角膜溃疡推荐使用高浓度的抗生素滴眼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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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对本品的成分、氧氟沙星及喹喏酮类抗菌制剂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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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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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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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
对左氧氟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球菌属、肠球菌属、棒状杆菌属、假单胞菌属、绿脓杆菌、嗜血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结膜炎嗜血杆菌(科-威氏杆菌)]、莫拉(布兰氏)卡他菌、莫拉杆菌、莫拉-阿氏杆菌、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厌氧菌属(丙酸杆菌)所引起的下述感染性疾病: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术后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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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左氧氟沙星是消旋体氧氟沙星的光学活性部分(左旋体),具有约2倍于氧氟沙星的抗菌活性。 作用机制: 左氧氟沙星的主要作用机制是阻碍DNA旋转酶的活性,其强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其最小抑菌浓度(MIC)与最低杀菌浓度(MBC)无显著差异,其作用为杀菌型。从菌的形态学观察上证实了在MIC浓度下出现溶菌现象。 抗菌作用: 1.抗菌作用:左氧氟沙星的抗菌谱较为广泛。本品的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对葡萄球菌属、包括肺炎球菌的链球菌属、细球菌属、肠球菌属、棒状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以及包括绿脓杆菌的假单胞菌属、嗜血杆菌属、莫拉(布兰氏)卡他菌属、莫拉氏菌属、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等革兰阴性菌以及厌氧菌属的丙酸杆菌等引起眼感染性疾病的致病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各菌种的标准菌株和外眼部感染性疾病患者的新鲜临床分离菌株之抗菌作用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体外试验)。 2.对实验性角膜感染性疾病的效果:对家兔绿脓菌性角膜感染性疾病模型,本品显示出具有显著性的预防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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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2.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3.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4.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对甲氧苯青霉素耐药性葡萄球菌(MRSA)的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当MRSA所致的感染较为明显、临床症状无改善时,应尽快使用抗MRSA作用较强的药物。 3.仅用于滴眼。 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