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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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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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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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66 |
国药准字H2003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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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眼前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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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4次。 |
滴于眼结膜囊内,每次1滴,每天4次。可以根据病人的情况对使用次数进行调整,滴药后保持闭眼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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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洛美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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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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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眼前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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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偶有短暂刺激(局部烧灼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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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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