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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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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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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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66 |
国药准字H20000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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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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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4次。 |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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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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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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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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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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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3、只限于滴眼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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