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辛凉解表、疏风清热。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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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牛蒡子、紫荆皮、荆芥、马勃、薄荷、桔梗。辅料为:聚山梨酯80、蔗糖、甜菊糖、山梨酸钾。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0.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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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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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135 |
国药准字H340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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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疏风清热。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等症。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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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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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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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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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辛凉解表、疏风清热。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等症。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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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属局部应用的磺胺类药,抗菌作用较弱,但能抑制大多数革兰阳性菌、沙眼衣原体以及部分革兰阴性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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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睛发红、疼痛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诊。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