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辛凉解表、疏风清热。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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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牛蒡子、紫荆皮、荆芥、马勃、薄荷、桔梗。辅料为:聚山梨酯80、蔗糖、甜菊糖、山梨酸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氯化钠90mg、氯化钾1.4mg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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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太湖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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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135 |
国药准字H20059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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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疏风清热。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等症。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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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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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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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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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辛凉解表、疏风清热。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等症。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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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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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3、不要使用过期的产品,被污染变质的眼药水请不要使用(有悬浮物或变混浊)。4、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5、使用时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院或药师。6、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7、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