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亦用于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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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熟地黄、酒牛膝、桑椹、酒女贞子、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银华(制)。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莫沙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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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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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206 |
国药准字H1999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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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亦用于高脂血症。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消化道症状;也可用于胃食管反流性疾病、糖尿病性胃轻瘫及部分胃切除患者的胃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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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mg(1片),一日3次,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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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酸酶(AKP)、γ-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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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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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没有使用经验)。 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需注意观察,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减量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其安全性未确定,应避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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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亦用于高脂血症。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消化道症状;也可用于胃食管反流性疾病、糖尿病性胃轻瘫及部分胃切除患者的胃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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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选择性5-羟色胺4(5-HT4)受体激动剂,通过兴奋胃肠道胆碱能中间神经元及肌间神经丛的5-HT4受体,促进乙酰胆碱的释放,从而增强胃肠道运动,改善功能性消化不良病人的胃肠道症状,不影响胃酸的分泌。本品与大脑突触膜上的多巴胺D2、5-HT1、5-HT2受体无亲和力,因而没有这些受体阻滞所引起的锥体外系的副作用。毒理试验中,小鼠口服莫沙必利的LD502004mg/kg,腹腔注射的LD50587.77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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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
服用一段时间(通常为2周),消化道症状没有改变时,应停止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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