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耳呜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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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牛黄、黄连、金钱花、大黄、连翘、荆芥穗、防风、蔓荆子(微炒、)黄芩、黄柏、冰片、甘草等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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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字库山制药有限公司 |
回音必集团浙江亚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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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432 |
国药准字H3302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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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耳呜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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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2次。 |
口服: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1~2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20Kg体重以下儿童,一日每公斤体重40~60m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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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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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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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透过胎盘,故孕妇应慎用;本品亦可经乳汁排出,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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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耳呜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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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过敏及过敏性休克;副作用反应;药物性肝功能损害;血小板减少;尿血衄血;中毒反应;膀胱炎;腹泻;精神失常;成瘾。 |
本品具有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的作用,体外试验表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各组链球菌、肺炎球菌以及部分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奇异变形杆菌以及流感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葡萄球菌所产生的青霉素酶稳定,因而对青霉素耐药的金黄色葡萄菌亦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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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孕妇慎用。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