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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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辣椒浸出液、陈皮浸出液、水杨酸甲酯、薄荷脑,辅料为乙醇、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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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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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981 |
国药准字Z32021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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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活血通经、止痛。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而引起的颈、肩、腰、腿痛。对冻疮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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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涂擦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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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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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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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活血通经、止痛。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而引起的颈、肩、腰、腿痛。对冻疮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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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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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有明显内出血者,宜先止血后用药。 2 皮肤过敏停用,酒精过敏者慎用。 3 本品为外用擦剂,勿入口、眼;擦药处禁贴膏药。 4 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